28日8时30分许,市民刘女士在新区逛完超市后走到宜人路时,看到前面有几个老太太惊讶地围着什么在议论,她凑上去一看,路中间有一摊血迹,血滴一直延伸到路旁的小树林里……
惊疑之下,刘女士打电话报了警。洛龙派出所民警赶到后,附近的一名环卫工人跑了过来,说血迹是她家小狗的。
李女士是一名环卫工人。28日7时许,她骑自行车去家附近的工作地点上班,小狗也跟着她出了门。当行至市府东街与宜人路交叉口附近时,她听到“砰”的一声,扭头一看,自家的小狗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李女士说,小狗是她们家3个月前收养的,撞到小狗的可能是一辆绿色出租车,但当时那辆车根本没停,直接疾驰而过。她赶紧跑过去查看,但小狗已经不行了……她回忆,当时汽车是自东向西行驶,小狗是从人行道往马路上跑时被车撞的。
心痛之余,这一幕也留给我们一些思考和教训。
2007年出台的《洛阳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规定,携犬出户,必须为其挂犬牌、系犬链,且由成年人牵领;携犬出户时间应在每天晚上8时至次日7时。
民警提醒,市区车辆较多,小狗在马路上乱跑,不仅小狗的安全没有保障,而且会给过往车辆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市民一定要规范养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