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为何要对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进行修改?修改后最大的变化是什么?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该如何使用?共同还款人范围变宽后,何时能办理父母、子女共同还款业务?修改后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提取办法》)及《洛阳市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实施一个月来,关注的人越来越多。
昨日,记者就市民关注的问题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
1 调整是为了让符合条件者有款可贷
为何进行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调整是为了避免出现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现象——如果公积金可贷资金不够,市民将须排队等候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据了解,2009年以来,我市住房公积金当年归集额与提贷额一直处于倒挂状态。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全市公积金的归集额度为25.72亿元,9419户使用了贷款,贷款额度为22.12亿元,提取额度为14.66亿元,贷款与提取额度的总和远远高于归集额度。
“提取方法由提现变为内转还贷后,不仅能保证符合条件的公积金贷款对象有款可贷,而且能确保公积金专款专用。”该负责人表示。
2 公积金贷款买房,账户余额不能提现
新规最主要的变化,是对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方式进行了微调。
该负责人表示,新的《提取办法》实行后,购房者及其配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账户余额将不能提现,但能办理委托扣款提取、提前还贷提取和冲还担保费业务。
不过,根据规定,如果购房者使用商业贷款,本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每年可提现一次用于偿还商业贷款。
购房者全额支付房款的,可以将签订购房合同之日前的账户余额一次提现,如市民张先生2012年11月1日签订了购房合同,目前公积金账户余额为81500元,其中10月31日账户余额为8万元,那么张先生可提取的额度为8万元,剩余的1500元则不能提现。
据了解,签订了委托扣款提取协议的缴存职工,将按月从贷款人公积金账户里足额扣除其当月的还款额度,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如果主贷人账户余额不足,将从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里补齐;主贷人与共同还款人的余额均不足的话,则从银行还贷卡里扣还。
签订委托扣款协议时,只需主贷人及共同还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为了解决部分有特殊情况的职工的实际困难,新修改的《提取办法》还增加了患重大疾病或做手术或受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住房损毁等特殊情况的家庭提取公积金的规定。
(详见本报11月9日A17版)
3 父母、子女共同还款业务待系统升级后开展
在新修改的《贷款办法》中,共同还款人的范围变宽了,不仅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是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父母也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购房者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且该权利人有住房公积金,可将其一同作为共同还款人来核定还款能力。
“由于市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待升级改造,眼下还只支持配偶作为共同还款人的还款业务,父母与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的还贷业务暂时未展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负责人表示,父母、子女共同还款业务待系统升级后很快会开展,市民需等待一阵。
4 单位不缴纳公积金最高罚5万元
据了解,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已达86%,不少非公企业还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维护广大职工权益,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将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达不到单位总人数的,要视情节处以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另外,单位为职工出具虚假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或贷款证明的,也将处以2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
5 明天起,双休日也能办公积金业务
12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增设“双休日”便民服务窗口,市民可以在双休日前往便民服务窗口办理公积金汇缴、提取、个贷、提前还款等业务。但受银行结算影响,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移、职工死亡提取、个贷发放等业务无法在双休日办理。
今年年底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开通12329公积金客服热线。
另外,位于九都路与饮马街交叉口东南角的市住房公积金东城营业部将于12月中旬前后正式营业,届时市民可在该营业厅办理汇缴、提取、转移、提前还款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