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口岸办获悉,自今日起,各航空公司参照国家民航总局现行联动机制规定,今年第8次对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进行调整,各航段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均下调10元。
洛阳机场从即日起执行新的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费由80元调整至7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附加费由140元调整为130元。
按规定,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警察等特殊旅客,其燃油附加费在下调10元的基础上优惠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人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人收取60元。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票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据悉,截至目前,洛阳机场已开通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重庆、杭州、呼和浩特、昆明、大连、厦门、天津、海口、沈阳、哈尔滨等15个城市的直达航线,其中,洛阳至北京、天津、呼和浩特航线为800公里以下航线,其余均为800公里以上航线。,此次燃油附加费下调,意味着我市旅客乘机前往上述城市每次可少花10元钱。
需要注意的是,凡12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机票,仍按调整前的标准收费,12月5日(含)以后出票的国内航线机票,按新标准收费。
据了解,目前民航业处于淡季,本月我市多条航线都有不同折扣的优惠,此次燃油附加费下调,总体来说对我市旅客出行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