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冬季,居住在社会福利机构的老人、孩子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得咋样?记者12月5日获悉,省民政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城乡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光荣院、救助站、老年公寓等民政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供养对象安全过冬。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民政部门要恪守职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各类民政社会福利机构财产安全和保障对象的生命安全。根据部署,12月10日前,全省县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安全检查方案,全面检查各类民政社会福利机构,省辖市民政部门将进行重点抽查,省民政厅组织工作组将赶赴有关省辖市督查。
检查的重点包括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防走失等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患有精神类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对象的管理。对供养机构硬件设施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服务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各类对象的生活和生命安全。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按比例足额配备工作人员,要采取一切措施,安排好五保老人入冬后的生活,严格定期巡视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伙食卫生管理,提高伙食营养水平。
此外,针对冬季流感等传染性疾病流行的特点,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进行城乡敬老院的卫生防疫检查工作,做好五保对象精神抚慰工作,在新年春节期间发动辖区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针对五保老人的走访慰问活动,丰富老人的节日生活,使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