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12月9日在北京拍摄的中海油大厦。 |
| 中海油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 (本版图片均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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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渥太华12月7日电(记者 石莉 张大成)
加拿大政府7日宣布,决定批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简称中海油)以151亿美元收购加拿大尼克森公司的申请。这标志着中海油乃至中国企业完成迄今在海外最大宗收购案。
加拿大工业部部长克里斯琴·帕拉迪斯当天说,按照《加拿大投资法》和有关指导方针,中海油已经使加方确信,其对尼克森的收购交易符合加拿大利益。他同时说,中海油已郑重向加拿大作出长期承诺,要在经营管理、商业发展方向、雇用人员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符合加经济发展利益,且承诺每年就履行情况向工业部报告。
加拿大总理哈珀在随后召开的记者会上表示,吸引投资是加拿大政府创造就业和经济增长的重点,加拿大非常鼓励和期待批准更多符合加拿大利益的外国投资。
尼克森公司总部设在加拿大艾伯塔省卡尔加里,是一家大型石油和天然气公司,其能源项目主要集中于三大领域——常规油气、油砂和页岩气。尼克森资产遍布世界多地,其中包括加拿大的油砂项目、也门的油田、西非和墨西哥湾的近海油气田以及英国北海油气田。
2012年7月23日,中海油宣布准备以151亿美元现金总对价,收购尼克森100%流通的普通股和优先股,其中普通股每股收购价为27.5美元,比7月20日收盘价溢价61%,优先股的对价为每股26.0加元。此外,中海油还将承担尼克森的43亿美元债务。自中海油提出收购以来,尼克森的股价不断上涨。
加拿大工业部8月29日启动对中海油收购案的审批,并两次延长审批期限,审批最后截止日期为12月10日。
中海油计划在卡尔加里创建地区总部,负责管理尼克森及中海油在加拿大、美国和中美洲的资产,将留用尼克森所有管理层和员工,以充分利用其优秀的管理、技术和经营能力。
这次收购是加拿大自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以来最大金额的外资收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