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12月7日,山东沂源一网友发帖说,早上开面包车买了四样菜,放在车上拉回去,却在中途被拦下,交警以“违规载货”为由罚款200元。该帖引发热议。淄博交警沂源大队回应,经调查确认,民警执法不规范,已责成相关领导带民警上门道歉。(12月10日《南方都市报》)
未办理营运证的面包车确实不能随意载货。可是,买的菜不是用来交易的,拉菜的面包车也没有违法改装,说是“违规载货”肯定不合适,这从万千网友的一片惊愕和调侃中可见。就这种常识问题,当事交警想必是明白的。
归根结底,这是一个执法裁量权的问题。执法过于随意,误判误罚是难免的,也容易让人以为执法的目的就是罚款,“创造条件也要罚”。
在此事中,领导带领交警上门道歉并撤销处罚,这种姿态值得赞许。但大家有另一个担心,在面临可能有问题的处罚时,能够拍下现场状况并发到网上的司机应该不多。假如网友的“喊冤帖”没能引起反响,交警部门是否会及时自查自纠?或者说,这种“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还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