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陈晓佳
13日18时40分许,新区的吕先生拨打本报热线66778866称,他岳母在超市门口摔了一跤,他认为这和超市门口的积雪没有及时清理有很大关系。
雪天路滑,张女士在超市门口摔了一跤
张女士在新区开元大道某小区居住。13日18时20分许,张女士和老伴儿、女儿一起去小区里一家超市买东西,由于下雪路滑,张女士在超市门口摔了一跤。
张女士的女儿说,当时母亲坐在地上,歇了好大一会儿才站起来,到家后发现右侧胯部有一大块青紫痕迹。
张女士的女儿告诉我们,当日下雪,超市门前大理石地面上的雪没有及时清理,地面很滑。母亲摔倒后,她看见一个小伙子也在这里跌了一跤。张女士的老伴儿非常生气,找到超市反映情况。“这又不是在超市里面,跟我们没关系。”超市负责人称,让他们和物业联系。
张女士的女儿说,父亲的本意不是要找超市的麻烦,只是想提醒他们关注一下湿滑的路面,超市负责人的态度让父亲非常恼火。
一方认为超市没有及时清扫积雪致人摔跤要负责,一方认为这与自己没有关系,于是双方杠上了,谁都不让谁。
律师:应根据过错原则划分责任
14日,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公司,据物业公司负责人蔚经理介绍,房东将门面房直接卖给超市,物业公司与该超市签订了“三包”协议,即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于每日固定时间对其门前进行清扫,除此之外,由超市负责其门前的卫生、车辆、秩序等。
13日大雪后,物业公司就组织相关人员在小区门口、大路等处设置设施,防止行人滑倒。超市门前积雪的清理,他们也有责任,而超市由于直接服务顾客,考虑到顾客安全,应及时对积雪进行清理。今后他们双方会在应对自然突发状况等方面加强沟通。
洛阳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邵志强告诉我们,遇到一些伤害事件,可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过错原则进行责任划分。若由于张女士个人不小心摔倒,则张女士存在过错;如果因超市或物业公司清理积雪不及时致人摔跤,可按照具体过错划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