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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5版:洛阳·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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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对待不应该 赔偿方式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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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2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装修工疏忽致多家住房被淹,装修公司为有的住户重装,对有的只同意修补。律师称——
区别对待不应该 赔偿方式须统一
□记者 付璇
    核心提示

    近日,市民史女士拨打本报热线66778866反映,她家购买的新房今年8月就装修好了,可如今近4个月过去了,一家人却迟迟没法入住,新买的家具也一直没敢往新房子里搬,说起其中的缘由,史女士是又气愤又无奈。

    新房无辜被淹,协商多日无果

    昨日上午,记者在西工区汉宫路鹏翔小区13号楼3单元2楼史女士的新房里看到,里面有明显的曾被水淹过的痕迹——两间卧室墙上的部分墙皮脱落,紧挨墙壁的木制柜子内壁的颜色变得深浅不一,柜体边缘也有多处不同程度的裂缝。

    “9月被水浸过的柜子里还长出了小蘑菇,估计是柜子内部发霉了。”史女士说,8月新房刚被水淹时的场景她至今记忆犹新,“一进屋就看到地面上有多处积水,两个紧挨墙壁的柜子表面像画了地图似的,柜体多处鼓起,刚粉刷的墙面也起了皮……”

    史女士介绍,8月中旬4楼的一户装修,由于装修公司的装修工临走忘了关水管,致使五六户邻居家中出现不同程度被淹的情况。在商讨赔偿问题时,史女士和装修公司发生分歧。在她看来,该装修公司应将其屋内受损的柜子、墙壁等全部重新装修,对方则表示只愿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修补,由于双方意见不一致,协商了近4个月都没有进展。

    赔偿出现两种方式,业主无奈求助

    记者从3楼一业主吕先生处了解到,他的房子和史女士的情况类似,该装修公司已将其屋内受损的柜子、地板、墙面等重新装修。同样是遭受损失,装修公司在赔偿时却有两种做法,这也让史女士很不满。

    记者辗转与该装修公司一姓马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针对此事他表示,由于装修工并非是在史女士家施工时给其造成的损失,因此史女士应与4楼业主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4楼业主王先生说,的确是由于装修公司装修工忘关水管才导致几户邻居家中受损。由于和装修公司意见不统一,目前好像只剩史女士家还未进行修整。王先生表示,如果史女士需要其出面与装修公司协商,他非常乐意,但整件事的责任应由装修公司承担。

    损失应由装修公司承担,赔偿方式须统一

    对此,河南尚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武军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说应由装修公司承担史女士家的损失,但2楼和3楼是否一定要执行同样的赔偿标准,应由业主和装修公司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中出现分歧,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该装修公司区别对待的做法不应该,须对2楼和3楼的业主采取同样的赔偿方式,将业主家受损的部位恢复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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