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下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以租房为名入户抢劫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庭上,29岁的被告人朱文勇称,因为没钱,他在网上看见有出租房屋的信息,就想利用租房,约房主见面,然后实施抢劫。今年1月9日9时许,朱文勇携带尖刀、透明胶带等工具,与女房主王某约定看房。入室后朱文勇持刀将王某双手割伤,并捆绑住她的双手,王某试图挣逃并呼救,朱文勇持刀将她刺死后,抢走王某的挎包,并驾驶王某的吉普车离开。途中他从挎包内翻出2300余元钱和3部手机后弃车逃离长春。1月16日,公安人员在吉林省松原市将朱文勇抓获。朱文勇被抓后,还供述了伙同他人盗窃和抢夺的犯罪事实。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文勇犯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朱文勇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