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贵州毕节在垃圾箱上喷警示标语——“严禁人畜入内 违者责任自负”,让人再度感到悲凉。网上流传的照片显示,这一标语的落款是“七星关区何官屯镇人民政府”。(见本报今日B03版报道)
5名儿童闷死在垃圾桶内,死者尸骨未寒,人心尚未回暖,毕节却在垃圾箱上喷如此冷漠的标语,再次刺伤人们的心。
“严禁人畜入内 违者责任自负”的逻辑是荒诞的,当地政府意图推脱责任的想法也暴露无遗,他们想的不是怎么帮扶儿童,改变他们的生存困境,而是要阻止他们钻进垃圾桶“添乱”,否则就要“责任自负”。
人们看到这则标语,似乎就能看到一张冷冰冰的面孔说:“我已经贴上禁止标签,再死人,跟我可就没关系了!”可如果以后再有孩子进入垃圾箱出意外,政府就真的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
这则标语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为什么在国家对于流浪人员有明确法规的情况下,依旧会发生这种悲剧——因为责任感的缺乏,良知的沦丧。
那个密闭、狭窄的空间,空气稀薄、气味腐臭,但凡有避寒之所的人,都不会选择来这里度日。那5个孩子钻进垃圾箱,可见生存已濒临绝境。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该做的,不是喷标语,而是真正设身处地从流浪人员的角度考虑,改善他们的生存状况。
或许他们的初衷是担心再有孩童重蹈覆辙,但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不仅效果差,更伤人心。
在悲剧刚发生时,曾有人提出“问题在于相关制度不够完善”。这的确是一方面,但笔者以为,这不是关键所在。
有一种力量与制度无关,叫做关爱。如果当地政府能把这些流浪儿童看成自己的孩子,路过的行人能视他们为亲友,别说制度不完善,即便没有制度,相信孩子们也能得到很好的照顾。
他们的死只是在拷问我们的救助制度吗?还是在揭示人们的关爱与责任感已经滑坡到了何种地步?
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够发自内心地多为对方考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可以避免多少悲剧?没有人性的闪光,再完善的制度,也只是冰冷的条例与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