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21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税务发票工本费、户口簿工本费、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采矿登记费、进网许可标志工本费、房屋租赁管理费等30项涉及企业和居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105亿元。
两部门表示,此次取消和免征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是进一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支持企业发展。同时,对理顺税费关系、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和促进依法行政都有积极作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日宣布,为进一步减轻存档企业和群众负担,发改委和财政部日前决定大幅降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标准,平均降低近40%。
两部门发出的相关通知规定,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原人事部认定资质的单位收取的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由现行的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份每月15元降为10元;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由每份每月20元降为12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由每份每月5元降为3元。
两部门同时要求,各省(区、市)价格、财政部门应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原则,降低本地区各级人才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现行收费标准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不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