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制 崔莉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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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2012年,我市有3家企业从银行获得了近30亿元的融资租赁合作协议。企业借助“银行出钱购买设备”赚钱,不仅可破解融资难题,并可获得优惠的利率或费率,降低企业成本、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2012年我市企业向银行“赁”设备
“希望2013年,金融租赁能向我们这些中小企业敞开大门。”上周,我市一家机械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卢先生向记者表达对金融租赁的渴望,“融资租赁一般不计入资产负债表,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给企业提供了根据需要进行其他融资的便利。”
正如,卢先生所言,2012年我市很多企业都见识了金融租赁的“阔绰”出手——
2012年12月21日,在市政府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上,交银租赁有限公司负责人分别与中国一拖、中信重工签订了金额为10亿元的融资租赁合作协议。
此前的2012年4月16日,建设中的省重点工程——伊川电力集团总公司2×60万千瓦超临界火电机组项目获得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农业银行洛阳分行6.05亿元的融资租赁。
“设备的所有权并不是创造利润的必要条件。说白了,就是我们以较少的租金获得银行所提供设备的使用权,创造利润,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企业可以减少自购设备的‘无形磨损’‘过快淘汰’所带来的贬值风险。”卢先生形象地说。
金融租赁比贷款更省钱
融资难,一直是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所面临的棘手问题。
卢先生的企业从50万元起步到如今的固定资产近亿元,10多年来,他的企业得到了发展壮大。
“别听这光鲜的数字。”卢先生一脸苦笑地说。最初,企业全靠卢先生自己找钱,后来设备需要更新,一次性投入少则五六百万元,多则一两千万元,资金压力很大,只好贷款,“为了保证信誉,款项要提前准备,我经常不是去还贷,就是在去还贷的路上”。
交行洛阳分行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与银行项目贷款相比,金融租赁在利率及还款安排等方面更灵活,在降低企业成本、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上也更具优势。
据介绍,金融租赁又称融资租赁,是传统租赁业务与银行信贷业务相结合的产物。其基本形式为,金融租赁公司(出租人)根据企业(承租人)对租赁物及供应商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应商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方式。
根据市政府与交行方面签署的协议,交银租赁有限公司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信贷审批条件的前提下,对于我市优势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融资申请给予优先审批和安排,提供直租、回租、经营性租赁、混合租赁等租赁产品支持,并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给予优惠的利率或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