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兵 通讯员 刘文栋
入冬以来,国内多地出现有关流浪人员遭遇不幸的事件。5日,市民政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洛阳市救助接收安置工作操作程序》(以下简称《操作程序》),以制度化的管理形式,使救助接收安置流浪人员的每一个环节都有规可依。这也是我市首个关于流浪人员救助接收安置工作的操作程序。
哪些人可获救助安置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王海健介绍,目前,我市流浪人员主要由市救助管理站、市儿童福利院和市社会福利院接收,此次印发的《操作程序》对各机构的接收对象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市救助管理站将救助安置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具体指6周岁以上或6周岁以下且随同监护人或者亲属求助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市儿童福利院将接收安置查找不到亲属的未成年人,具体指由捡拾人报案、辖区公安民警出警送达的弃婴,由辖区民政部门送养的有本市户籍的孤儿,由救助管理站送养的查找不到亲属的流浪未成年人和由公安部门送养的涉案和憨傻痴呆儿童。
市社会福利院将接收安置“三无”人员,具体指由辖区民政局送养的有本市城区户籍的“三无”人员、由市儿童福利院转入的年满18周岁的残疾“三无”人员、由市救助管理站送养的查找不到家人的年满18周岁的“三无”人员。
如何帮流浪人员找“家”
发现街头流浪病人、乞讨者或弃婴,该怎么办?《操作程序》为救助接收安置流浪人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细则。
●遇这些情况,与市救助管理站联系
发现未成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可与市救助管理站联系,市救助管理站会将其送至定点医院救助。将流浪乞讨未成年人送到市救助管理站后,您应出具发现地、年龄、身体状况等书面证明。对不具语言表达能力、重度残疾的疑似未成年人和智障儿童,公安机关将估算其年龄出具证明,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市救助管理站负责人说,对于自行来求助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站将无条件接收;6周岁以下且随同监护人或者亲属求助的,应提供关系、身份证明,不能提供者,市救助管理站将报请辖区公安部门进行确定。
●遇这些情况,与公安机关联系
发现未成年涉毒及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及时报辖区公安机关处理;发现求助的境外未成年人,应联系辖区公安机关确认其身份后,再由公安机关联系市救助管理站救助。
父母双方判刑或父母一方判刑、一方失踪的未成年人,无监护人的,由辖区公安机关送市救助管理站临时救助,并提供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包括户籍、年龄、家庭其他成员等。
发现弃婴,不要私自收养,应立即报案,待公安机关出警确定其身份后,由出警民警将弃婴送至市儿童福利院或者发现弃婴所在地的儿童福利院,同时规范填写统一的捡拾证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如果弃婴已死亡,出警民警应直接联系殡仪馆,并出具发现过程证明材料,殡仪馆应按规定接收处理。
公安部门在打拐过程中解救的或暂时查找不到父母的婴幼儿,以及出警发现的被遗弃的憨傻痴呆儿童,需由民警持陈述笔录和公安机关证明等材料,送入市儿童福利院临时代养,并签订代养协议。
●以下情况,由民政部门处理
市区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生活无着落的孤儿,由辖区民政局携孤儿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户口迁出证等相关手续,经市民政局批准后,由辖区的福利机构或市儿童福利院安置。
城市区拟入住市社会福利院的“三无”人员,首先向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审批表;经社区、街道办事处、各级民政部门审核,以及市社会福利院和辖区民政局入户调查、核实后,可持审批材料、照片、送养人档案等到市社会福利院办理入院手续,确定入院时间。
市儿童福利院和市救助管理站向市社会福利院送养“三无”人员时也需提前提供申请,并同时提供残疾证、低保证、照片、健康体检证明等,经逐级审批后入住。
市社会福利院负责人说,针对市救助管理站送养的这部分无法查找来源、无法明确身份的憨傻痴呆人员,由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负责协调刑侦部门抽取血样录入打拐库和失踪人口库进行比对后出具证明材料,由派出所户籍室按程序申报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