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雅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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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焦琳 实习生 唐培红
核心提示
尹邢阳老先生今年82岁,住在解放路3号院天香花园小区。尹老先生说,最近他很发愁,眼看再有一个多月就要过春节了,小区居民委托他出面为小区接的燃气却一直没接上。
【小区居民】
燃气管道还没装好,施工队突然撤走了
天香花园小区邻近洛阳火车站。据尹老先生和小区的其他居民称,该小区无物业、无主管部门管理。燃气进小区,110多户小区居民都很期盼。
2012年9月下旬,该小区居民在尹老先生的组织下,与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合同。随后,居民们将燃气用户建设费集中交到了该燃气公司。当年11月初,燃气管道开始安装。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见1号楼和2号楼的楼体上已安装了一部分燃气管道,但是从小区外的主管网通向小区内的管道尚未连接。
“2012年12月底,燃气公司正在施工时,我们小区的代管单位郑州铁路局洛阳建筑段的一名工作人员来到小区,要求施工方交纳5000元保证金,原因是担心燃气公司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破路施工必须交保证金。”尹老先生说。随后,由于不愿交保证金,燃气公司撤走了施工队,双方一直僵持至今。
【燃气公司】
交保证金不合理,希望与小区代管单位协商解决
尹老先生的说法,得到了燃气公司方面的印证——昨日上午,在天香花园小区,记者见到了洛阳新奥华油燃气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小张。
小张说,当时,燃气公司方面觉得交保证金的要求不合理,才撤走了施工队,“我们担心施工结束后,对方不退还这笔钱”。
“不破坏路面其实也能施工,只不过要从外面打立柱,将燃气管道支撑起来。”小张建议。
小张的建议遭到了在场一名居民的反对:“管道都架在楼边,小偷很容易顺着管道爬到我们家的窗户上。”
在记者的协调下,燃气公司方面表示可以与郑州铁路局洛阳建筑段的主管领导协商解决此事。
【事件进展】
三方代表决定坐下来谈一谈
看到事情有了进展,尹老先生拨通了郑州铁路局洛阳建筑段办公室的电话。
接电话的一男性工作人员表示,让燃气公司交保证金主要是考虑到施工会对小区地面和墙面造成破坏,影响小区居民今后的生活。他表示可以让尹老先生与建筑段的主管领导联系。
“如果双方都不放心,我们可以设立一个账户,共同管理这笔钱。我都82岁了,给居民们办点事不容易……”谈及此事,尹老先生几度哽咽。
昨日记者发稿时获悉,小区居民、燃气公司、建筑段三方已决定于今天上午派代表协商此事。
事情如何解决,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