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以《燃气管道还没装好,施工队咋撤了》为题,报道了解放路3号院天香花园小区遇到的燃气管道安装问题。昨日上午,尹邢阳老先生与洛阳新奥华油燃气公司施工队代表许师傅一起来到郑州铁路局洛阳建筑段一工区,见到了负责此事的一工区主任王主任。三方代表就5000元保证金一事展开协商。
燃气公司施工队代表认为,用户所交的燃气管道设施建设费中,不包含保证金的费用,而保证金的收取又没有一定的标准,因此他们不愿交。
建筑段一工区代表认为,该工区是天香花园小区的代管单位,小区的房屋出现漏水等问题,他们要负责协调维修,如果施工造成小区房屋漏水、地面被破坏等,维修费用需要有人承担。
最终,在尹老先生的协调下,双方各让一步,燃气公司施工队代表向建筑段一工区代表交了1000元保证金。
“按照合同为居民们安装燃气管道是我们的分内事,希望相关单位予以理解、支持,我们会尽快让居民用上燃气。”洛阳新奥华油燃气公司一名姓丁的经理说。
目前,燃气公司施工队已经回到小区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