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社重庆1月12日专电
在亲友的生日宴上,主人热情劝酒却不料致亲戚醉酒摔伤,主人是否该承担赔偿责任?重庆市开县法院近日判决,醉酒者自担责50%,主人家担责50%。该案主人家的热情换来昂贵的“劝酒罚单”——要赔33万余元。
经查明,2010年12月24日是重庆开县肖婆婆的69岁生日,众多亲友赶到肖家为其过生日,肖婆婆的兄弟、64岁的老肖也来了。
老肖的女儿打电话给肖婆婆,特意交代她不要让老肖喝酒。晚饭时,在肖婆婆的劝说下,老肖又喝了六七两白酒。随后,肖婆婆的儿子扶着酒醉的老肖去了厕所,但老肖不慎摔倒在地,落下终身残疾。2012年3月,老肖将姐姐等6名亲友告上法庭,认为他们未尽到对同吃同喝人员的照顾义务,又让他错过救助最佳时机。
法院审理认为,老肖放任自己饮酒,让身体超出意识控制范围之外意外摔伤,应承担损害后果50%责任,主人家承担50%责任。
老肖醉酒摔伤后产生的相关费用有,医疗费24万余元、护理费26万余元、残疾赔偿金9万余元等,共66万余元。肖婆婆及其儿子要承担50%责任,也就意味着要赔3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