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河南法制报》1月14日第13版
日前,一辆车牌号为鲁D59×××的重型货车在连霍高速柳林站过磅时,竟然显示只有7.4吨重,只需交105元,存在明显疑点。工作人员立即向省高速交警六支队报案。高速交警经过调查,发现货车驾驶员在过磅时做了手脚,遂将其依法拘留。
据了解,在过磅时,该车的两名驾驶员“分工协作”,一名驾驶员负责开车,另一名驾驶员孙某偷偷用螺丝刀撬地磅,导致车辆过磅时,地磅无法下沉,车辆吨位显示只有7.4吨。
民警赶到现场,在拍照取证后监督该车重新过磅。这一次过磅计重吨位为55.1吨,应交费515元,而该车核载只有33吨,竟然超载20多吨,逃费410元。
面对事实,孙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据悉,孙某偷逃过路费的违法行为,属于诈骗公私财物,警方依法对孙某实施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