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周克华女友张贵英案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张贵英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及包庇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张贵英明知周克华是犯罪嫌疑人而帮助其逃匿,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构成窝藏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对其判处3年至5年有期徒刑;张贵英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处3年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张贵英一人犯数罪,应当对其实行数罪并罚,公诉机关建议对其合并执行4年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庭审中,张贵英否认与周克华到重庆是为了挣钱,并辩解直到看了新闻后才知道6万元是周克华抢劫来的。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在宜宾与张贵英同居的人以及给张贵英6万元的人是周克华证据不足,指控的两个罪名不能成立。
庭审持续了近5个小时。本案将择期宣判。 (www.peopl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