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令私家车主高兴的好消息不断。商务部网站1月14日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显示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对行驶60万公里的引导报废,该规定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记者认为,不管是《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私家车报废的相关规定,还是汽车三包规定的出台,都凸显了依法保护私家车合法权益是大势所趋。
在汽车数量的爆炸式增长面前,能源、土地、环境不堪重负给大城市带来的压力依然存在。私家车主的合法权益依然会面对各种博弈的考验。例如,近期的雾霾天气让人们认识到大气污染对环境造成的恶劣影响,为降低废气排放,势必会有人在机动车限行上动脑筋。近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正式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北京拟出台地方条例规定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采取限行交通管制。虽然草案送审稿没有写明私家车在不在限行对象中,但地方通过立法限行比一纸行政通知更规范。
不过记者认为,在中国的国情下,有几个前提需要明确:一是道交法关于限行和交通管制的强制力到底有多大?二是限私车之前公车要限多少,已经采取的限30%的数量公众能满意吗?三是“被限行”之后公共服务能否满足百姓出行需求,打车难、地铁挤、爬公交怎么改进?
在记者看来,本着对车主财产使用权的尊重,本着契约精神,地方不宜草率对符合国一、国二标准的机动车出台中心城区限行政策。因为这些车的车主当时购买的都是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大件商品。按照现行机动车法规,只要能通过环保和安全方面的年检,就拥有法律赋予的路面行驶权利。地方政府出于环保目的,可以加大补贴力度促使车主自愿作出更新或报废的选择,但不宜通过强制限行和限制落户的双重夹击,实现这些机动车的“非强制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