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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在路口查证 警方称怕她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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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为啥在路口查证 警方称怕她跑了
郑州“宝马女”开跑车顶交警疾驰千余米一事引关注,警方在其车上找到4套伪造的临时号牌
网友拍到的现场照片(资料图片)
    □本报综合消息

    核心提示

    近几日,央视等媒体连续报道了发生在郑州市郑东新区的新闻,一辆没有悬挂号牌的宝马Z4跑车闯红灯遇查后,司机开车顶交警疾驰千余米。此事也在网上引起热议。据悉,警方在宝马车里找出了4套临时号牌,经查,全部都是伪造的。

    1 “宝马女”“专职在家带孩子”

    郑州市交巡警六大队相关负责人说,开宝马车的女司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她向警方出示的驾驶证显示,刘育红,1974年出生,籍贯为开封市鼓楼区。人口登记信息显示,其服务处所为“市五金交电公司”。

    因为刘育红拒交车钥匙,所以警方无法立即调查车辆信息。刘育红的丈夫王先生称,会把另一把车钥匙送过来。

    1月21日9时,一名姓李的女子来到交巡警六大队,自称与刘育红是干姐妹关系,是干姐夫委托自己来送车钥匙的。李女士说,因为刘育红家属的精神状况不佳,她才受委托来送钥匙。

    一年前,为了方便孩子上学,刘育红一家从开封搬到了郑州居住。记者问及刘育红做什么工作时,李女士称,“姐姐专职在家带孩子”。

    2 为何没给宝马车办正规号牌

    警方在宝马车里找出了4套临时号牌,1套为段建伟申请,3套为刘育红申请,最早的是在2012年8月办理的,最近办理的临时号牌有效期截至2013年1月19日,也就是说,1月17日事发时,临时号牌并未过期。

    然而,经过郑州市车管部门的进一步核实,4套临时号牌均为郑州某4S店伪造的假牌。目前,郑州市车管所已经叫停了该4S店发放临时号牌的业务。

    警方根据车架号查出,宝马车所有人为段建伟,出厂日期为2010年7月1日,正在过户中。

    警方与郑州市车管所档案科取得联系,证实宝马车在过户期内,手续合法有效。

    刘育红为何一直不办理正规号牌?警方与刘育红丈夫王先生取得联系。他说,妻子前一段一直开奔驰车,正准备给宝马车办正规号牌。

    据悉,因已确认此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警方已经出具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当事司机刘育红作出了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理。

    3 当事交警曾收到司机亲属的道歉短信

    1月21日17时48分,记者找到了正在执勤的当事交警杨焕增。

    杨焕增说:“事情发生后,领导担心我心理受到影响,让我休息3天。要说不怕是不可能的,我最想感谢那些堵住宝马车的好心群众。当时,宝马车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如果车速再提一点,方向要是摆两下,说真的我自己都不敢往下想……”

    有没有收到道歉电话、短信等?杨焕增说:“前天,女司机的亲属给我发来了道歉短信。因为我不想想起这个事,不想看它,删除了。再说,我作为执法者代表的是郑州公安交警,我个人不适合和对方亲属接触。”

    “事发后,我接到了数不清的电话,大都是朋友、同事表示关心。不想成为热点的我被迫成了热点,我只想事情快点过去,能好好工作,平静地生活就行了。”杨焕增说。

    有问有答

    交警为何坚持在路口要对方出示证照

    这起事件中,杨焕增为什么非要在路口坚持让女司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

    杨焕增在执法过程中拍下了全过程,视频中显示,1月17日下午,杨焕增拦下一辆闯红灯的无牌宝马车。

    “你给我弄罚单吧,我上边起(靠边)。”女司机摇下车窗说。

    “你的驾驶证、行车证出示下。”杨焕增回复。

    “我就停到边起,停到边起给你。你非要停到这儿干啥?你不就是六队的吗?我停边起。”

    “驾驶证、行车证现在出示!停到这儿是因为你车没(号)牌……”在杨焕增的数次要求下,刘育红做出惊人举动——开车把杨焕增顶着疾驰了1000余米。

    交警为什么非要在路口坚持让对方出示驾驶证、行车证?郑州交巡警六大队的崔战立说,这是因为在日常执法中,手续齐全的车,有10%左右会以“我停到路边”为借口逃离现场;无牌车有98%会以此为借口加速逃离现场。

    “宝马女”是否涉嫌故意伤害罪

    有网友认为,“宝马女”一直顶着交警往前开,是不是不仅涉嫌妨害公务罪,还涉嫌故意伤害罪?

    河南豫英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清亮说,女司机最主要的动机,是逃避警察追究她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她的主要动机并不是想把警察打伤,或者伤害到什么程度。要判定是否涉嫌故意伤害罪,主要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主观上是否故意对警察造成伤害;第二,即使主观上是故意的,还要看造成伤害的结果,如果只有主观故意,没有出现轻伤以上结果,仍然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另外,本案中交警只是软组织挫伤,并没有造成轻伤。根据刑法第277条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人员工作或故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属于妨害公务,罪名成立的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本案中,女司机顶着交警开车的行为,威胁到了交警执法,涉嫌妨害公务罪。

    王清亮认为,她对这种秩序的破坏,甚至比出现的伤害后果,比如说造成交警轻伤或重伤更严重,因为交警的行为是国家对整个社会的一种管理活动,妨害这种活动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事件回顾

    1月17日14时许,刘育红驾驶一辆没有悬挂号牌的宝马Z4跑车在郑东新区闯红灯。

    执勤交警发现后对其查证时,她将交警顶在引擎盖上疾驰1000余米。最后,刘育红被群众驾车逼停。

    (详见本报1月21日B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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