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饮酒后驾驶被处罚,我赔了20多万,肠子都悔青了。”1月29日,登封男子刘全(化名)涉嫌因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警方查获,接到处罚通知书后,刘全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
1月29日上午8时许,登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长袁少星带领民警对过往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在市区阳城路与少林大道交叉口,袁少星等民警检查一辆中型普通客车时,袁少星觉察到司机刘全脸色异常,还闻到一股刺鼻的酒气。遂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刘全进行鉴定,检测结果为25mg/100ml,后经过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血醇检验报告,刘全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23.7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这个司机喝酒了?吓死我了!”客车上一位乘客大吃一惊,“我们只是觉得他脸色不好,以为他有病,早知道他喝酒了,说啥我们也不会坐他的车!”按照法律规定:刘全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刘全这次饮酒后驾驶,付出的代价很惨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机说,“他是给老板开车的,月薪3000多元,一年工资在36000元以上,驾驶证被吊销后5年不得重新申领,单是他的工资就至少损失18万多元。”
“而他从拘留所一出来就面临失业,没有驾驶证,他就不能再开车,也没有人会雇他。”办案民警惋惜地说。 (www.dah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