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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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应在2012年年底完工的深圳湾南北观海栈桥工程,在开工3年后仍然只是几根孤零零伫立在海湾中的巨大桥桩。对此,深圳市政协委员李毅大声质疑:“几千万元花了,就打了几根桩,当这是老百姓家搭鸡窝吗?”
1 开工后发现不妥重新设计
“建设一座观海桥本是一件很好的事,我很期待。可开工几个月就停工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也没有一个明确说法。”李毅说。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近日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承认栈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中存在论证不足等问题,先后两次停工。
据该署副署长刘志达介绍,2008年和2009年,栈桥工程项目分别通过了整体设计和桥梁专项设计的两次专家论证会,完成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2010年3月,桥梁工程动工后,先后在当年5月和2012年9月两次停工,目前仍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刘志达介绍,由于初始设计方案中栈桥距离深圳湾公路大桥最近距离为162米,为了确保深圳湾公路大桥的绝对安全,深圳市政府研究决定暂缓栈桥工程建设。调整后的设计方案在栈桥工程停工14个月后才审批通过。 刘志达说,第二次停工是因为承包商因工程量增加等原因提出终止合同。
对此,深圳市福田区人大代表朱秀兰表示,市政工程立项需慎重,要有充足的调研设计周期,不能急于上马。
2 政府建设项目急需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到底这个投资近3000万元的重大工程项目因工期拖延、合同变更造成了多大损失,备受关注。
对此,刘志达称,目前已完成的桥桩是按照调整后的设计方案建设的,将在后续工程中全部使用,实体工程上不会造成浪费。但他也承认,新的招标开始后,总体工程造价可能会有变化。
这种说法并未能赢得公众的认可。在深圳两会上,7名深圳市人大代表联合提交的建议表示,深圳市近年来实施的一些政府投资项目存在安排不合理、重复建设、效果不好等问题。这些问题尽管已被多次提出,政府却并未足够重视。
此外,有些投资项目同时有几个部门负责、互有交集,容易导致在投资上重复、在落实上推卸责任,应该从上层做好统筹工作,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3 “自己批准、自己叫停”的政府决策程序是否得当?
有关人士还对栈桥事件背后显现的“自己批准、自己叫停”的政府决策程序是否得当,提出了疑问。
对此,刘志达表示,整个工程的进展符合相关程序,经过专家论证和规划、国土部门的审批。
在很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看来,“符合程序”并不意味着不当决策就有了“挡箭牌”,恰恰是这种“符合程序”的观念背后潜藏着更深层次的隐忧:在栈桥建设过程中,不论是最初的规划、设计、论证,还是作出暂缓施工决定、重新审批方案,都是政府部门“内在循环”的过程。“决策反复”的合法性、合规性都存疑,而这种“闭门决策”恰恰仍是当前许多政府部门最为习惯的工作思路,这也就使得备受代表质疑的“浪费决策”“低效决策”难以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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