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1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让贡求、罗让才让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让贡求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罗让才让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让贡求系四川省阿坝县格尔登寺僧人、尕然班格西,长期与境外藏独组织“格尔底寺新闻联络小组”成员保持密切联系。罗让贡求在僧众中大肆鼓动自焚,单独或者伙同被告人罗让才让在阿坝县物色自焚人员,先后煽动、引诱、教唆或者胁迫8人自焚,其中3人自焚死亡。罗让贡求将受害人自焚死亡的信息提供给境外的藏独组织,一些境外媒体利用这些信息进行分裂主义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