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9月21日相关报道版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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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3日上午,嵩县县城某小区发生一起命案。嵩县警方于9月15日锁定嫌犯,当日23时许,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李万军在抓捕嫌犯过程中不慎摔倒,腿部骨折,但看到摔倒在旁边的嫌犯准备起身逃跑,李万军忍着钻心的疼痛翻身死死抱住对方……
(本报2012年9月21日刊发相关报道)
记者:您现在生活状况如何?在做什么?
李万军:经过3个多月的修养,伤情刚刚恢复,现在已开始正常工作,办理案件了。
记者:《洛阳晚报》的报道对您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李万军:晚报报道后,许多亲友和辖区居民知道我受伤了,都来看望我,我和家人很感激。不过总的来说,我的生活没有太大变化。
记者:亲人、朋友对您的举动有什么评价?您想对他们说些什么?
李万军:大家都说我特别勇敢,值得表彰学习。其实,我只是做了一名人民警察的本职工作,其他战友遇到这种情况,也会这样做。我想通过晚报对关心我的人说声“谢谢”。
记者:入选“《洛阳晚报》2012年度新闻人物”,您能否用一句话概括此时的感触?
李万军:很幸运,也很感动,群众的认可是对我最大的鼓励。
记者:今后,您有什么新的打算?
李万军:继续努力,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做好本职工作,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
记者:新的一年到了,您能否对《洛阳晚报》的读者说几句话?
李万军:再次感谢晚报读者朋友对我的关心,提前祝大家蛇年大吉,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中事业有成,幸福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