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7日公布修订后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统一规范调整信用卡相关信息披露及容差容时服务,加强信息披露、建立容差容时还款机制。
信息披露方面,新修订的自律公约要求发卡行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客户对银行业务计息、收费标准及相关风险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成员单位要加强信用卡业务信息披露,在信用卡申请表中以突出的字体明确说明计息规则,并通过网站等渠道提供计算规则及模拟案例;执行监管规定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信用卡息费计收方式和相应的优惠措施;信用卡到期还款日之前至少3天通过账单、短信、电子邮件、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持卡人进行还款提示;提供多个账单日供持卡人选择、更改。
容差容时方面,新修订的自律公约要求发卡行在符合监管政策要求前提下进一步明确息费计收方式,并通过建立信用卡还款容差容时机制,提升信用卡服务质量。成员单位要为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应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
成员单位要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务,如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修订后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