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制 闵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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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谢磊 通讯员 邢秋红
核心提示
今年1月,我市市场整体物价水平高于去年同期。昨日,国家统计局洛阳调查队发布的数据显示,1月,我市居民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3%。
▲▲▲食品类和衣着类同比增幅明显
总体来看,非食品类价格上涨1.7%,消费品类价格上涨2.4%,服务项目类价格上涨2%。
市民最关心的八大类商品呈现“七升一降”的格局。在影响CPI变化的诸多因素里,食品类价格往往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
1月,食品类价格上涨幅度同比达到3.4%,被认为是拉动CPI上涨最重要的因素。其中,蛋类和粮食类价格同比分别上涨14.5%和7.9%,直接拉动食品类价格上涨。此外,肉禽及其制品类和水产品类价格也有不同程度的上涨,而鲜菜类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滑。
与食品类价格涨幅“并驾齐驱”的还有衣着类价格涨幅,也为3.4%。其他几大类商品中,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2.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2.6%,居住类价格上涨2.2%,交通通信类价格上涨0.8%,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2%,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下降1.4%。
▲▲▲近期我市物价保持小幅上扬态势
从更能体现近期物价走势的环比数据来看,1月,我市CPI环比涨幅达到1.7%。去年12月,我市CPI环比涨幅达到1.1%,这说明,近几个月来,我市物价一直保持小幅上扬的态势。
八大类商品中,食品类价格环比涨幅最大,达到4%。其中,鲜菜类价格的“贡献”明显,涨幅达到17.5%,肉禽及其制品类价格与去年12月相比,涨了5.3%。其他7大类商品价格环比变化不大。
▲▲▲2月CPI或将继续走高
与去年12月相比,1月我市CPI同比涨幅回落0.1%。分析人士表示,今年春节在2月,去年春节在1月,春节错位很可能导致1月、2月、3月的CPI同比涨幅呈“先降,再升,后降”的“倒N形”波动。
该分析人士表示,受春节节日和天气寒冷等因素影响,预计2月我市物价可能有一次季节性上涨,CPI同比涨幅或将继续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