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鹿邑县公安局赵村派出所所长张显峰执法中扯女孩头发拖行10余米一事在网上流传,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21日14时,从鹿邑县委传来消息,张显峰打人一事属实,其粗暴执法严重影响警察形象,已被行政撤销职务,调离公安队伍。
经鹿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鹿邑县公安局党委联合调查,2013年2月17日14时许,鹿邑县公安局赵村派出所所长张显峰(视频上称为张峰)在查处一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商店时,在当事人刘园园(女,21岁)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况下存在执法不规范、行为粗暴问题,用手揪住当事人刘园园头发强制带离一事属实,属执法方式粗暴,其行为严重影响人民警察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行政撤销张显峰(张峰)鹿邑县公安局赵村派出所所长职务。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张显峰(张峰)调离公安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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