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雅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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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河南商报》2月26日A08版
核心提示
儿子在从美国回北京的飞机上,郑州市民李先生突然接到银行电话,称李的儿子用的信用卡刚刚有一笔在加拿大的消费。李先生要求银行拒付并冻结信用卡,但2天后发现,这笔钱已从卡里划扣。因未能保证卡内资金交易安全,银行被法院判承担全责,66351元须悉数归还。
1 怪事:飞机上如何刷了66351元?
为了儿子在美国上学方便,2010年7月,李先生在郑州一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信用卡有两张,主卡由李先生拿着在国内使用,儿子李寒(化名)拿着附属卡。
2011年5月9日04:39,睡梦中的李先生接到银行电话。客服人员称,4分钟前,其信用卡附属卡在加拿大有一笔消费记录,消费9660.43加元,折合人民币66351元。“这张附属卡是李寒在美国用的,现在是在加拿大消费,他最近去那里旅游了吗?”客服人员提醒李先生,应立即给儿子打电话确认。
但李寒的手机一直关机,李先生想起来,他应该是在回国的飞机上。出于安全考虑,李先生要求银行拒付,并冻结信用卡,但到了5月11日,他发现这笔钱被划扣了。
2 争议:银行认为有其他人被授权用卡的可能性
“那天凌晨银行给我打了两个电话,我都要求拒付了。”李先生把该银行诉至郑州市金水区法院。
李先生认为,作为主卡持卡人,他和银行已形成合同关系,在明确表示拒付的情况下仍被划扣这笔钱,银行应当赔偿。银行方面辩称,在管理卡片交易时,他们没有任何过错。“附属卡长期在国外使用,1年多来一直很正常,我们检验加元交易时的数据和历史正常交易相同。”
此外,银行方面认为,即使交易时李寒不在现场,也不能排除李寒把卡交给其他人刷卡交易的可能性。
3 判决:银行被判偿还全款
法院审理查明,在交易发生时,李寒在飞机上。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确认在加拿大发生的刷卡交易不是李先生和李寒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院认为,根据商业银行法,银行有责任对交易安全进行保障,也有责任通过技术手段维护持卡人的资金安全。但该银行接受了扣款,未尽到安全保障和谨慎审查的义务。
同时,该银行没有证据证明李寒把附属卡交给他人在加拿大交易,银行应当担责。
金水区法院一审判决该银行归还李先生、李寒人民币66351元。银行不服,提起上诉。
今年2月26日,记者获悉,二审法院驳回了该银行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