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统计局对787户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状况进行了调查。数据显示,去年,我市城镇居民消费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人均消费支出达到14927元,同比增长7.5%。
调查显示,我市城镇居民去年食品类消费人均支出4723元,同比增长7.9%。在食品类中,粮油、肉禽蛋、水产品、蔬菜、糕点及奶制品等的消费均有不同幅度增长。饮食服务人均支出达1118元,同比增长7.7%。
去年,城镇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服务人均支出1966元,同比增长14.1%。其中,文化娱乐用品消费和文化娱乐服务消费分别达到441元和779元,均有增长。在文化娱乐服务消费中,团体旅游增长最多,人均支出553元,同比增长53.2%。
城镇居民去年用于教育的人均支出达746元,同比增长13.9%。其中,教育费用人均支出725元,同比增长14.0%。
统计显示,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交通通信支出1631元,同比下降7.5%,主要是交通支出下降所致,去年城镇居民交通费用人均支出962元,同比下降13.7%。与此相对的是,去年家用汽车、助力车等家庭交通工具同比增长较为明显,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汽车数量达到17.92辆,同比增长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