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羊城晚报》2月27日A19版
近日,证监会在官网公布了《关于修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提高惩罚性赎回费,鼓励长期投资”。这一《征求意见稿》一旦正式生效,意味着今后投资者如果随意买入基金又很快赎回,将会被基金公司收取高额费用。
在《征求意见稿》中,证监会表示,为避免短期投资者频繁交易对长期持有者利益造成损害,惩罚性赎回费的选择性规定将修改为强制性规定。其中,对于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股票基金(不含ETF基金)和混合基金,投资者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将收取1.5%以上的赎回费。
据基金管理公司介绍,持有者短期赎回,特别是在市场下跌的过程中赎回,会严重影响长期持有者的利益。因此,对这部分人收取相对较高的费用,并以此补贴“忠诚的”持有者,是比较合理的。此外,在目前银行为主代销渠道的情况下,不少一线销售人员不断游说客户频繁更换基金,如果交易费用不高,投资者很容易被银行“忽悠”成为“追新一族”。
另一方面,投资者短线交易基金将会降低税收的优惠幅度,这样很可能就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了。
不过也有投资者担心,在目前上市公司不断出现业绩造假的情况下,如果刚申购的基金不幸中招,投资者如不赎回将面临净值损失,赎回则会面临手续费的损失,将处于十分不利的局面。业内人士指出,投资者只有慎重选择基金,才能避免不利局面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