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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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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条例 不妨多想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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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3 月 4 日 星期    【打印】  
马寺钟声
制定条例 不妨多想一步
□本报新闻观察员 洛谭
    【新闻背景】 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网上发布《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征求意见书,即日至3月14日,市民可通过多种方式对我市道路安全管理畅所欲言,发表看法。(见2日本报A03版报道)

    交警部门公开征询意见,为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打开了一扇窗。但相较于行人闯红灯、违规行车等热门话题,笔者更想谈一谈自行车的安全行驶空间。

    本应在绿色健康的出行方式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自行车,在越变越宽的城市道路上有日渐式微之势,其安全行驶空间频被“挤兑”。为了破解城市“交通堵局”,非机动车道“让位”机动车道,实在是没办法的事。但不得不考虑的是,不说拥有自己的“绿道”了,如今的自行车要与电动车、燃油助力车甚至摩托车分享道路,而本就不宽的非机动车道有时还要规划停车位。在如此环境下骑自行车,常常险象环生。

    这几年,市区机动车以年均10万辆的规模递增,道路成为稀缺资源,自行车与机动车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开车的人说骑自行车的人乱窜导致交通混乱,骑车的人则抱怨开车的人无理。道路作为公共资源,机动车、自行车、行人都有使用的权利,自行车与机动车之间这种互不尊重路权的关系,亟待理顺。而理顺这个关系,苦口婆心的规劝,不如在制定相关条例时多想一步、多些创造性。

    作为管理者,如何让不同的出行方式和谐共存、公平博弈,怎样利用制度激励人们接受绿色、低碳、健康的新生活,值得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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