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3月7日专电(记者 王凯)
政策性离婚逐渐成为近些年离婚案例中的新“推手”。专家指出,政策性离婚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涉事双方不可因为贪图政策带来的福利而“铤而走险”,导致“假离婚”假戏真做。
“目前,黑龙江省部分补贴和福利政策是以‘家庭户’为单位,为了得到这些政策带来的福利,‘户’和‘家庭’形式上的解体——‘假离婚’便成为成本最低和最有效的手段。”黑龙江省妇女研究所所长郭砾说。
以职工热费补贴政策为例,据黑龙江省民政部门介绍,每年11月、12月热费报销开始时,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夫妻数量就会比平常多出很多,成为黑龙江省独特的“离婚旺季”。此外,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货币化分房补贴、房产购买等相关政策也成为政策性离婚的重要诱因,而2003年新婚姻登记条例对离婚不作任何实质审查无疑为“假离婚”开了“绿灯”。
哈尔滨市法学会理事、黑龙江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文卫指出,政策性的“假离婚”在法律上得不到保护,夫妻双方勿贪图小利而办理离婚,这不仅可能导致“假离婚”假戏真做,还会随带很多问题。“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其中一方就有可能受到伤害,如果将来再‘复合’且没有作过婚前财产认定,就可能在财产的分配上产生纠纷,得不偿失。”刘文卫说。
专家指出,国家应重新审订和修改涉及民生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