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李女士今年38岁,在涧西区武汉路经营一家美容院。去年10月,李女士打算扩大店面规模,急需短期周转资金50万元,但由于资金回笼不顺利,房产和汽车已经进行抵押贷款,她手里只有一些被套牢的股票,若抛售股票换取资金,亏损比较大。一筹莫展的李女士想请证券公司为她出主意,帮她渡过难关。
建议
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投资顾问柳刚了解了李女士的情况后,为她推荐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这一创新业务,以解其融资的燃眉之急。
所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约定价格向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即初始交易),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即购回交易)的交易。在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过程中,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企业或个人,将流通股直接过户给证券公司,以获得资金,双方还要签订股份购回协议,约定购回日期与价格。约定期满后,投资者按协议价购回所售股份并支付相应利息,证券公司还会收取一定的交易佣金。
交易期限方面,一般来说,购回期限最长为1年,投资者可选择到期购回、提前购回或延期购回。
柳刚说,作为一种融资手段,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能很好地满足李女士的短期融资需求,她可以利用股权来获得短期融资,而不必在股市低迷时卖出股票,而且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对资金的用途没有限制。
需要提醒的是,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有门槛限制,要求客户账户的总资金不能低于50万元。
李女士持有的股票市值超过300万元,满足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条件,她与国泰君安证券公司进行了为期90天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几天后就顺利借到了50万元,解决了她的资金周转难题。
想办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客户,须提前准备好中国人民银行个人版的信用报告,与证券公司沟通好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证券品种、初始交易金额、初始交易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