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制 赵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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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国家统计局洛阳调查队发布的数据显示,2月,我市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4%,创下自去年2月以来的新高。
总体来看,2月,我市非食品类价格上涨2.1%,消费品价格上涨4.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1%。
市民最为关注的八大类商品价格,仍旧呈现“七升一降”的格局。食品类价格表现强势,同比涨幅达到7.8%。其中,蛋类和鲜菜类价格暴涨35.5%和16.4%。
衣着类价格涨幅为3.6%,仅次于食品类。此外,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1.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2.4%,居住类价格上涨1.8%,交通通信类价格上涨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3.3%。烟酒及用品类价格继续下降,降幅为0.4%。2月我市CPI环比涨幅达到1.3%,与1月的1.7%相比有小幅回落,说明我市物价上涨的“脚步”有所放缓。
调查人员表示,历史数据表明,几乎每年“春节月”,物价都会迎来一定程度的上涨。进入3月后,春节效应逐渐消退,加之大地回春,天气好转,无论是蔬菜,还是蛋类、肉品的生产成本和运输成本都会有所降低,3月的CPI同比涨幅可能有所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