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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
雅琦 | |
□据
《北京商报》3月14日7版
近日,多家保险公司收到保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银邮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为了进一步避免银保销售误导,《意见稿》提出不得向70岁以上老人推荐任何保险产品,不得向60岁以上老人推荐期缴(分期支付,如月缴、季缴、半年缴和年缴)产品。
据了解,老年人一直是销售误导的主要受害者,近年来诸多类似的销售误导事件都发生在老年人身上,存款变保单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75岁老人去存款,结果被忽悠买了期缴产品的事件发生。
“以前是有规定65岁以上老人不能购买期缴养老保险,这样将限制年龄提前确实有助于避免销售误导。”首都经贸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庹国柱表示,这也并不是要“一刀切”,不推荐是指不主动兜售,意味着60岁以上的老年人如果确实有需要仍可购买,而且可选择趸缴(一次性付清)产品,所以影响不大。而一名保险公司负责人则建议将期缴产品的销售年龄放宽至65岁,或将不同城市的客户区别对待。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意见稿》还欲对银保销售起点进行限制,规定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对于起售金额,原则上趸缴产品不低于5万元,期缴产品不低于1万元。
此外,《意见稿》规定对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原则上不能销售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变额型人身保险产品,而应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保险产品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