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河南法制报》3月18日第8版
17日,记者从南阳市社旗县公安局了解到,该局近日侦破了一系列“重金求子”诈骗案件,涉案金额上百万元。
2013年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男子杨某到社旗县公安局刑警队报案称,其手机上收到一条“重金求子”的短信,内容为:“李娜,女,28岁,老公是香港人,搞房地产开发,因为5年前出了一场车祸,导致不能够生育,经过我和老公密商,寻找一位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的男士,给我一个有孩子的家,事成之后定重谢。联系人李娜,电话18616××××××。”
出于好奇,杨某拨打了对方手机。接电话的女子让杨某和其代理律师联系。
随后,“律师”向杨某介绍:3个月有效期,一旦双方签字,合同就有了法律效力,他们在合同签订后会先付给杨某30万元,3个月内成功受孕,再付120万元费用。
在接下来的数天里,“李娜”及其“律师”以见面诚信押金、银行强制保险费、换币手续费、跨国银行转账手续费等名目,让杨某汇款。
汇款19万元后,杨某发觉被骗,立即报警。
3月7日,社旗警方在县城一民房内将3名犯罪嫌疑人陈某、常某(女)、陈某某当场抓获,并从其住所内搜获手机30余部、银行卡10余张。
目前,犯罪嫌疑人交代自2012年9月以来,有50名“痴情男”受骗,涉案金额上百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