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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瑜现身法庭
(人民网) | |
□据
人民网
核心提示
“我不是代表一个受害者,而是代表广大用户起诉的。”昨天上午,戴着墨镜、口罩和帽子坐在原告席上的晓瑜(化名)颇为激动。今年38岁的晓瑜在百合网上认识了自称某集团公司董事会主席的蒋某,不仅被骗去了10万余元,还怀孕产子。事后,她才知道蒋某只是个农民而且已婚!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之后,晓瑜将百合网告上法庭。
▲▲▲被骗女子戴墨镜现身法庭
昨天上午9时,晓瑜“全副武装”出现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法庭上,她用宽大的墨镜,白色的大口罩和带沿儿的帽子把自己的容貌完全遮住。这副打扮引起了法庭内记者的注意,几十个“长枪短炮”对着掩面进入法庭的晓瑜一阵拍摄。晓瑜的律师善意提醒媒体,要“隐去晓瑜的真实姓名、住址等身份信息,对她的声音进行处理,不要让此案影响她的正常生活”。
据悉,晓瑜是百合网注册的“诚信会员”。2010年10月下旬,她通过百合网认识了“诚信会员”蒋某。蒋某自称清华大学金融系毕业,在国资委工作过,当时是某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晓瑜上网查询看到那家上市公司确实有个大股东姓蒋。相识后,蒋某向晓瑜透露可替她代为购买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股份,拿走了其10余万元。恋爱后,晓瑜还为其生子,但蒋某迟迟不肯结婚。在察觉被骗后,晓瑜报警。警方查实,蒋某是已婚农民。他在百合网上显示的信息除了性别和姓名外,其余均为虚构。蒋某利用同样手段,已经诈骗多名无辜女子,骗取钱财,并致使多人怀孕。
现在,蒋某已经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原告:要求判该网“婚姻信息目前暂不能核实”的约定无效
晓瑜最早的诉求是要求百合网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但是在开庭前,晓瑜递交了“诉讼请求变更申请书”,撤销了赔偿50万元的诉讼请求。她只要求法院判百合网服务条款中“婚姻信息目前暂不能核实”的约定无效。
晓瑜说,她注册成为百合网的会员,而且先后三次交费,成为“水晶百合会员”。在注册为“诚信会员”时,她提交了自己的离婚证书,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百合网资料显示蒋某是通过手机、身份证验证的3星级诚信会员,应该是经过百合网的信息审核的。她是基于对百合网“诚信会员”的信任,才轻信了蒋某编造的谎言。
其律师认为百合网在注册会员的服务条款中,利用“婚姻信息目前暂不能核实”这样的约定,免除了自己的主要责任,应被判定为无效条款。
▲▲▲百合网:企业无权查询公民个人信息
在法庭上,面对晓瑜及律师的不断质问,百合网表示:“公民的婚姻状况这种信息,只有公安等部门才能查询,连婚姻登记机关都无法核实,何况一个企业?”百合网代理人表示,他们只能要求会员提供身份证,确定这个人真实存在。对于“婚姻信息目前暂不能核实”这样的服务条款只是客观表述,不是免责条款。
百合网表示,百合网提供的是互联网服务,与传统的婚介所是有区别的,很难做到对海量信息进行面对面的人工筛选和审核。
上午11时许,庭审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
(www.legal.people.com.cn)
▲热点微评
晓瑜之伤,谁之过
□洛谭
晓瑜的经历是惨痛的,但作为一个高知女性,犯下如此错误除了婚恋网站难辞其咎,也与自身防范意识不强有关。
无论骗子的伎俩如何,面对终身大事,女性“恨嫁”之心不可太强,足够的防范之心是对自己负责。结合本案,骗子的破绽应不难看出,但对征婚交友网站的信赖及对婚姻的渴望,使晓瑜的心变得粗疏,致使骗子一次次得逞,最终铸下大错。
作为一个婚恋网站也应该想到,虽然在服务条款中要求会员提供真实的婚姻状况信息,但这种要求本身并不具有约束力。网站就如同一个社会,里面各层次的人均有,当然也会有骗子,更何况一些网站是以挣钱为目的的。如果不能用法律条文对此条款进行约束,就应该对会员提供更多的有效提醒服务。
因此晓瑜在此次诉讼中,只要求法院判令百合网服务条款中“婚姻信息目前暂不能核实”的约定无效,指出了网上征婚的漏洞所在,这样做可以令无辜女性尽可能免受此类伤害。
唯愿晓瑜们在今后的爱情之路上能走得越来越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