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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岐山今年2月25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表示,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转移不明财产
“裸官”嫌疑较大
反腐专家表示,一些“裸官”的共同特点是:非法敛财→家属移民海外→转移不明资产→择机外逃。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2011年公安系统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同比上升27%,追缴赃款赃物共计77.9亿元。
近年来,“裸官”外逃、落马的案例时有发生,如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温州市鹿城区原区委书记杨湘洪、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长周金伙等。
2010年,四川移动数据部原总经理李向东由成都直飞深圳后失踪。有关部门认为,李向东很可能是持加拿大“绿卡”通过了一道道检查,并带走了巨额资金。2012年辽宁省凤城市委原市委书记王国强外逃后,被曝也带走了巨额赃款。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认为,贪官外逃只是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最后一个环节,出逃前往往已是“裸官”。
“裸官”勾结“裸商”
攫取社会财富
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说,除了媒体曝光的“裸官”现象,还有一种移民海外并由内商变为外商的“裸商”现象也很值得关注,有的地区相当一批中国商人拥有外籍身份。
长三角某市一名商人说:“近年来,投资土地比投资房地产更容易获取利润,一些商人与官员联手圈地,打着建设各类产业园的招牌从事土地经营,投入不算多,一年赚几亿元不罕见。”
这名商人说,“钱赚得快,对户籍留在国内颇为担忧,于是有了移民海外的需求”,然后回来做生意,成为外商投资者,不仅可以继续赚钱,万一有个风吹草动,也可以“脚底抹油”。
防止“裸官”开溜
需要多管齐下
“虽然不是所有‘裸官’都腐败,但‘裸官’的确是腐败案件中的高危人群。”王唤春分析,一般经济案件占40%,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类案件的占比高达80%。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介绍,把官员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纳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范畴,正是反腐斗争的“国际惯例”。当前,应当推进省市县三级主要领导的个人信息、工作信息、家庭信息公开化,对遏制“裸官”现象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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