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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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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拿”了2块橡皮 超市要10倍罚款
假的冒充真的,露馅了!
不是咱的,一分钱都不能要
小的“捣”着大的,都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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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3 月 27 日 星期    【打印】  
孩子“拿”了2块橡皮 超市要10倍罚款
律师:“偷一罚十”违法,超市没有处罚权
绘图 焦雅琦
    □记者 杨玉梅 实习生 陈美兆

    核心提示

    9岁的小超(化名)逛超市时,将2块橡皮放进口袋里。哪知超市老板发现了小超的行为,并以“偷一罚十”为由,要求小超父母支付橡皮价格10倍的罚款。小超的父亲袁先生对此很不满:“偷一罚十”有何依据?

    家长:超市凭啥罚款

    24日下午,西工区红山办事处下沟社区的袁先生打来电话说:“孩子在超市‘拿’了2块橡皮,被老板扣留两个小时不说,还让我们掏了10倍罚款。孩子的行为是不对,但超市凭啥这么做?”

    袁先生说,23日19时许,小超在超市里看见2块机器人形状的橡皮,随后将其装进口袋。小超离开时,被工作人员叫到超市办公室。

    小超说,在办公室里,超市主管让小超写下自己的姓名和父母的电话号码,并表示要“偷一罚十”。

    小超的母亲接到电话后很快赶到超市,看到“孩子吓呆了,一声不吭”。随后赶到的袁先生对超市“偷一罚十”的做法较起了真:“罚款得有个依据,超市的墙上没写‘偷一罚十’,也没有法律规定,凭啥让我交10倍罚款?”

    小超“拿”的2块橡皮共价值2元,超市老板让袁先生付20元,但袁先生只愿掏10元了事,双方僵持不下,超市老板便报了警。民警到场后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最终袁先生只好掏了20元带着小超离开。

    超市:“偷一罚十”是想给孩子一个教训

    24日下午,记者在该超市看到,超市内外并未写有“偷一罚十”。

    对于“罚款”,超市老板吴先生说:“我们只是想吓唬吓唬孩子,给他一个教训。”吴先生表示,报警是因为孩子的家长态度恶劣。对于“偷一罚十”的做法,吴先生说:“这是行业惯例,人人都知道的,不需要说。”

    律师:超市没有处罚权

    袁先生认为,20元不算多,但处罚要有依据。

    对于超市是否有“偷一罚十”的权利,“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梁艳娜说,超市并非国家行政机关,没有权利制定处罚措施,也没有权利对顾客进行处罚,该超市“偷一罚十”的行为是违法的。

    她认为,小超“拿”东西的做法是不对的,但小超只是个9岁的孩子,对他的这种行为应以教育为主。超市如果想维护自身权益,应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能私自对顾客实施罚款。超市如果私自设定处罚项目,并强行要求顾客履行,顾客有权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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