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的一句“立案难”,道出了此类案件重新审理时的难度。
谁也不愿看到冤案的发生,但不幸发生后,面对冤案的态度最关键,是将错就错,死不认账,保护审判机关的颜面,还是从公理与道义出发,还受害人一个公道。这考验的不仅是办案人员的素质,更考验国家司法制度。幸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选择了后者,使张辉、张高平叔侄两人终得“无罪”的宣判。
此案中,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张辉、张高平锲而不舍的申诉态度,犯没有犯罪,他们心里最清楚,因此面对冤情,他们除了在押期间写了一麻袋申诉书,更是表示“不减刑、不认罪”,正是对生命的负责,对司法公正的信念,使他们终于等到了清白与自由的这一天。
迟来的正义让人遗憾、痛心,如何让其不重现,需要公检法系统痛定思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