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图 焦雅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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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付璇
核心提示
“赶紧修,都流5天了,你看看这满地都是粪水。”近日,记者与业主郝先生来到其所在的中电阳光清水湾西区,一位业主一见到他便抱怨。“好好的新家成了‘粪屋’,我怎能不着急,可这事儿应该由物业和开发商来解决。”说起此事,郝先生愤怒又无奈。
1 【现场】 新家泡在粪水中
粪水被晒干后,夹杂着粪便的痕迹沿楼边的绿化带“缠绵”了几十米,走进郝先生所在的1单元1楼楼道,一股腐臭的气味儿扑鼻而来。郝先生住102室,家里的厨房、客厅及两间卧室地面全被3厘米深的粪水覆盖。
“楼上一冲水,我家厕所就开始往外流粪水。”郝先生说。这样的情况持续多日。去年7月交房,今年1月入住,在郝先生看来,造成其新房变“粪屋”的原因不外乎两个:工程质量问题和楼上邻居使用不当。
“不论是哪一个原因造成的,都不应由我这个受害方来承担维修费用,已向物业反映过,却一直没有结果。”郝先生说。
2 【纠结】 人为是主因,谁造成的不好查
近日,记者与郝先生一起来到中电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已把情况反馈给开发商,会立刻着手解决。物业工程部侯经理表示,中电阳光清水湾西区多栋楼下水管道均相同,只有这一户发生严重的冒水问题,如果是施工造成的管道问题,则由施工方承担责任,若是业主使用过程中带来的问题,便应由几个业主分担。
日前,物业、开发商、施工队等多方人员历经3小时终于将郝先生家的下水管道疏通,而“元凶”也最终浮出水面——清洁用的钢丝球及卫生巾。
“曾敲开郝先生楼上几个业主的大门进行咨询,不少人表示对此情况并不清楚……”侯经理说。郝先生对追查一事也无比纠结,“都是邻居,我是不好意思开这个口”。面对郝先生列出的一张损失清单,物业称下一步将组织郝先生及楼上业主进行洽谈,若大家对赔偿不能达成一致便只能让郝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 【追责】 损失可能要楼上业主共同承担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即使是按照设计要求建设的下水管道,也并不能保证其永远畅通,业主使用不当也会造成堵塞。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尚中律师事务所宋武军律师表示,人为因素造成的管道问题,由于涉及业主较多,现实情况中很难查出是谁所为,除非业主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其房屋无人入住,否则按推定过错的原则,一楼业主的损失应由楼上业主共同承担。
宋武军还表示,如果堵塞是由管道设计问题引起的,则应由开发商承担相关费用。下水管道属小区公共部位,物业公司对其有日常维护及维修的责任,对于下水管道不畅给业主带来的不便,物业也有一定的管理过错。然而,就此事而言,不可否认在问题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人为因素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