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本来就紧,再安排购物及付费活动,“一日游”就真成了走马观花。《示范文本》的出台,对规范市场不无裨益,但若没有配套措施,仅靠旅行社自律,恐怕《示范文本》难免沦为一纸空文。
旅行社违反合同规定,就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这些条款看似都很给力,仔细品味,却发现《示范文本》没有强制约束效力,这就有问题了——为了多挣钱,我就是要让你购物,就是要遗漏景点,就是要缩短时间,你能拿我怎么样?
再说,《示范文本》对于正规旅行社都不具有约束力,又能拿“黑社”“黑车”“黑导”“黑驾”怎么样?而这“四黑”,也是造成“一日游”市场纠纷的关键因素。
我市旅游景点众多,是本地及周边游客的重要旅游目的地,尽管问题不像外地那么突出,但也须规范“一日游”市场,才能让游客舒心。
因此,推广《示范文本》是必须的,但细化一些监管措施,让“一日游”产品成本更透明,也不可忽视。同时,旅游、工商、公安等部门不妨加强联动,对非法商店、非法营运等协调治理,打出组合拳,净化“一日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