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邓超 通讯员 阮依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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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没了,儿子成了杀人凶手——突如其来的这场家庭变故让54岁的张建明几乎崩溃。“平时老实巴交的儿子咋变得这么残忍?”他困惑不已。精神卫生部门的最终鉴定解开了张建明心中的谜团:原来,儿子张青患有精神分裂症,行凶时正处于无法自控的妄想状态!
昨日,宜阳县人民法院宣判,张青作为精神病人虽无刑事责任能力,但须接受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医疗。据了解,这是今年1月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我省首例强制医疗案。
【悲剧】 老实巴交的他竟残忍行凶
去年12月29日,宜阳县一工地发生一起血案。行凶者是在工地开挖掘机的张青,被害者是他的妻子晓燕。
张青的行凶方式让人不寒而栗。他操控挖掘机,用挖斗不停地拍打晓燕,工友发现后急忙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张青控制。经鉴定,晓燕因受钝性外力多次打击而多处骨折,肺、肝等器官破裂,已当场死亡。
这场悲剧让工友很惊讶——张青平时老实得连话都不多说,怎会突然残忍行凶?事发前几天,同在工地的晓燕的弟弟晓宏发现姐夫常嘟囔:手机被人装了窃听器、有工友偷拿了他的东西……因为担心姐夫的精神状态,晓宏打电话给姐姐晓燕。晓燕专程从三门峡老家赶到宜阳陪张青,没想到竟发生悲剧。
【宣判】 他免予刑责,但要接受强制医疗
张青在公安部门的讯问中说,事发前,他和晓燕都在挖掘机上边干活边聊天。后因言语不合发生争吵,晓燕从挖掘机上下去了。气愤的张青满脑子都是晓燕看不起他、对他不好的念头,于是,他就操控挖斗向晓燕拍了下去……
经市精神卫生中心刑事诉讼精神病医学鉴定委员会鉴定,张青有精神分裂症,其行凶时处于妄想状态。最终,法院判定张青实施故意杀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而且张青处在发作期,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今年1月29日,宜阳县公安局将张青释放。同日,他就被家人送至三门峡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由于张青仍有对他人施暴的潜在危险,3月14日,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公安部门的建议,向宜阳县人民法院提出对张青实施强制医疗的申请。
昨日,宜阳县人民法院宣判,决定对张青实施强制医疗。
【释法】 新刑事诉讼法增设强制医疗的规定
如何处理精神病人暴力犯罪在社会上一直争议不断。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增设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规定。宜阳县人民法院判决的这起强制医疗案,为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我省首例。
问题一:强制医疗适用于哪些人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强制医疗适用于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社会危害性已达到犯罪程度,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且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精神病人。
问题二:哪个部门决定是否实施强制医疗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无权直接决定送精神病院,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精神病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申请的或者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精神病人,可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问题三:不服强制医疗决定该咋办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问题四:可解除强制医疗吗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也有权向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医疗。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在一个月内,作出解除或继续强制医疗的决定。
【建议】 加强监督,不让人钻空子
“在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免受精神病人侵害的同时,让精神病人也得到妥善处置,是强制医疗的核心价值。”我市多名司法界人士表示,强制医疗程序的完善具有重大意义。
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刘爱军说,尽管强制医疗不属于刑罚,但涉及对人身自由的剥夺和限制,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审慎办案,既要防止出现“被精神病”的事件,也要严防有行为能力人借此逃避刑责。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