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昨日,洛阳市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在市拘留所挂牌成立。昨日上午,200多名因无证驾驶超标燃油助力车被拘留者在此观看宣传片,学习交通安全知识。
从本月10日我市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至今,全市共有1522人因无证驾驶超标燃油助力车,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
重拳整治
“卖车的说,这是助力车,不用考驾驶证,也不用上牌照,我就开车上路了。”昨天,在市拘留所,30岁的刘某受访时后悔不已:“现在学习了交通法规,才知道开燃油助力车也得有驾驶证。”
昨天上午,在市交警支队和市拘留所设立的市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里,跟刘某有相同感受的人还有不少。因无证驾驶超标燃油助力车被拘留者通过观看宣传片、参观展板、上教育课等方式,学习了交通安全知识,他们纷纷表示:“出行时遵守交通法规,牢记安全第一。”
有的燃油助力车闯红灯、上快车道、超速……不仅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市交警支队政委申晓伟介绍,我市由燃油助力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一直呈高发趋势,一旦发生事故,索赔困难重重。
为迎接即将到来的牡丹文化节,保证道路安全畅通,3月10日我市启动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截至3月29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6335例,其中,查处酒驾120例、醉驾10例,拘留无证驾驶超标燃油助力车者1522人。
交警说法
在昨天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中,市交警支队民警还着重介绍了对无证驾驶燃油助力车和无证无牌超标(排气量48毫升以上)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对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排气量48毫升及以下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按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进行处罚,暂扣其车辆,并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
对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按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进行处罚,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并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
对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按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进行处罚,扣6分,并处200元至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