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名女子停放电动车时与他人发生争执,随后用手猛抓一名男子下体致其死亡。9日,该案在海口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2年4月19日,被告人邓某接孩子放学时,将电动车停放在被害人李某家经营的店铺门前。因电动车影响生意,邓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双方相互推搡并扭打在一起。此后,邓某的弟弟邓某国也参与到打斗当中。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邓某倒在地上,双手紧紧抓住李某的睾丸不放达数分钟,并喊着“捏死你,让你以后不能生小孩”,直至李某疼痛休克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李某系外力作用于阴囊致剧烈疼痛引起神经源性休克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邓某无视国法与其弟被告人邓某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海口中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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