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22版:洛阳·县域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伊川籍父子画家 同绘全国劳模“明星谱”
送货车里有猫腻
黑心商家栽跟头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2013 年 5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送货车里有猫腻
黑心商家栽跟头
□记者 邓超 通讯员 上官兵
    13日,偃师市工商部门查处了一起利用流动送货车经销问题食品的案件,想钻空子的黑心商家栽了跟头。

    近日,偃师市工商局商都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见到一辆箱式送货车正给辖区一家超市送饼干之类的食品。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包装箱上及其里面塑料小包装上打印的生产日期都模糊不清。

    执法人员提出要进一步检查车内食品,货车上的两个人却强行将车门锁上,扬长而去。数小时后,一名自称送货商家负责人的王姓男子赶来。

    经检查,送货车上有大量问题食品。王姓男子称,这批食品是从外地购进的,共30箱。执法人员对这批问题食品进行暂扣,并对送货商家立案展开调查。

    工商部门提醒经营者,在使用流动运货车运送食品时,应做到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及配送人员的健康证明等证照随车携带,并建立进货、销货台账制度。

    工商人员说,近年来,送货上门的流动送货车已成为许多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食品经销商的主要进货渠道。“但有个别不法商贩将食品流动送货车当成了‘三无’商品下乡的工具,使其成了‘送祸车’。”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食品流动送货车带来食品来源难以追溯、责任追究困难等问题。

    目前,我国还缺少对食品送货车的强制规范。不过,许多地方已开始尝试将登记备案制度引入对食品送货车的管理。江苏省巢湖市就要求食品送货车车主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并由工商部门统一制发“食品流动送货车”标志牌。

    业内人士建议,为强化食品安全的源头监管,我市也应试行食品流动送货车的强制登记备案,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加强协作,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的无缝监管。

3上一篇  
      

≡ 洛阳社区最新图片 ≡

≡ 洛阳社区热帖 ≡

≡ 房产家居 ≡

≡ 汽车时代 ≡

≡ 河洛文苑 ≡

≡ 馋猫大本营 ≡

≡ 聚焦河洛 ≡

≡ 亲子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