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04版:综合·要览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招聘高校毕业生
禁止设年龄、户籍等限制
不动产登记条例明年6月底前出台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13 年 5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国务院办公厅:
招聘高校毕业生
禁止设年龄、户籍等限制
□据 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
    根据中国政府网16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与高校毕业生签约挂钩。同时,鼓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放宽创业培训补贴期限等。

    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依托基层服务平台,一对一地开展服务。同时要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现象。探索建立国有单位招聘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制度。

    通知还要求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列入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下一篇4  
      

≡ 洛阳社区最新图片 ≡

≡ 洛阳社区热帖 ≡

≡ 房产家居 ≡

≡ 汽车时代 ≡

≡ 河洛文苑 ≡

≡ 馋猫大本营 ≡

≡ 聚焦河洛 ≡

≡ 亲子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