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记者获悉,省财政厅已会同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对我省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包括已出院或死亡的患者),实施免费救治,对患者的住院费用采取“医疗机构先行垫付,事后结算”的办法。
据了解,感染H7N9患者发生的救治费用先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支付,剩余费用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地方政府解决,患者不再负担因感染H7N9所发生的治疗费用。没有参加以上保险的感染H7N9患者救治费用,全部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地方政府解决。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对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治,绝不允许因救治费用不落实,出现拒绝、推诿或延迟救治现象。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因治疗感染H7N9禽流感患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除按规定向医疗保险(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医保支付外,其余费用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医疗机构所在地政府财政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