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17日晚,虽然下着雨,我市洛龙区一小区内不少业主却撑伞排起了队,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提前拉开帷幕,这一切只为能给自己的爱车争得一席之位。(见本报昨日A07版报道)
日晒雨淋坚守,通宵达旦排队,就为“抢”得一个车位——这绝非只是发生在我市一个小区的偶然现象,其所折射出的买车位难问题,若不能引起重视并予以解决,势必愈演愈烈。
一个地下停车位,要价一二十万元,说比车贵一点儿不假。可是,如果现在不抢购一个,将来买了车会面临更多难题,也更发愁。业主买车位之所以难,难就难在供需的失衡。就拿该小区来讲,按销售人员的说法,地下车位按3:1开售,也就是说平均3户才1个车位。该小区一、二、三期可供租用的地面车位约100个,而业主有2200余户。
早在2010年,我市出台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标准予以明确: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时,最低指标为1.5车位/户;大于或等于90平方米且小于144平方米的,最低指标为0.8车位/户;大于或等于60平方米且小于90平方米的,最低指标为0.5车位/户;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时,则为0.3车位/户。
对照这一标准,该小区的配套停车位显然是不足的。那么,我市大量其他新建住宅项目中,没有严格按标准配建足量停车位的是否存在?
其实,开发商不愿多建停车位,这种现象外地也不少见。观其原因,无非投资大、回笼资金慢,而减少配建量,既能让价格攀升,又能加快销售。所以,“只有紧缺,才能卖到好价钱”,这成为许多开发商的信条。问题是,这么做却给业主带来了难题。
目前,我市拥有机动车95.3万辆,这两年每年新增12万辆以上,其中,私家车占新增保有量的76%左右,意味着每年新增私家车9万辆左右。停车位配建严重不足,远远跟不上车的增速,无疑为以后停车埋下隐患。
解决难题,还需及早着手。就我市而言,既然有配建的具体标准,有关部门就应早作调查,并建立常态化的核查机制,对于擅自变更停车位规划用地,或未按规定足额配建停车位的开发商,不予审批并进行高额处罚,同时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让他们不敢偷工减“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