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透露,我市将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将比原来多拿112元,从今年1月1日起计算。
公益性岗位是国家对城镇化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等就业困难群体实施的一项就业援助政策。目前,我市现有市本级公益性岗位2495个,分布在交通协管、治安协管、城市保洁、园林绿化等方面,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532名、被征地农民364名、其他就业困难人员1599名。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对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的补贴,同时补贴标准要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进行调整。目前,我市市本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也就是756元。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计算,补贴标准提高到868元,每人每月增收112元。各县(市)、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标准,由所在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